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社会发【2020】1206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大学、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请登录)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艺术中心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艺术中心剧场、音乐厅下通风软包座椅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本项目的图纸
及全费用清单。
2.2交货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分别与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3.5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44万元及以上的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报告厅的公共座椅采购及安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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