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项目采购内容:
车用国标(Ⅵ)柴油,数量约60000升,质量符合GB 19147-2016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1.5确定原则: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6付款:每批次加注柴油后,双方确认计量装置数值,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次月10日前结算本月柴油用量。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对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到货验收单、月度结算单、发票等3个月内支付供应商对应货款。
1.7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等。
2.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本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成交:
1)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询价文件》获取:
(1)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请登录)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
1.1采购人: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项目采购内容:
车用国标(Ⅵ)柴油,数量约60000升,质量符合GB 19147-2016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1.5确定原则: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6付款:每批次加注柴油后,双方确认计量装置数值,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次月10日前结算本月柴油用量。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对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到货验收单、月度结算单、发票等3个月内支付供应商对应货款。
1.7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等。
2.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本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成交:
1)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询价文件》获取:
(1)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请登录)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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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柴油采购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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