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YX-ZFCG-2024-001
项目名称: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567.0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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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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