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续建项目3*600t/d活性石灰窑工程原料系统除尘完善项目二次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除尘系统、气力输送、翻车机封闭等的设计、土建、供货、运输、储存、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
计划工期:- 2.3
工程建设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申请。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3)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申请。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3)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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