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3.0万m³/d,占地约49.5亩,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综合池(含水解初沉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泥回流井、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和加氯加药机修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在线监测房、储藏间及办公楼、门卫等公辅设施,并预留流动床活性焦吸附池、活性焦辅助及再生用房用地,污水处理厂进厂主管道长度约1Km,管径为DN1200。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两个项目并按照甲方要求配备驻场监理人员;(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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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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