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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5224-18-01-85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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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詹镇高速收费站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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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詹镇高速收费站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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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詹镇高速收费站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次) |
公告 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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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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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位于惠来县前詹镇S235与新芦连接线近S235省道两侧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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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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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芦连接线近S235省道两侧500米道路交通环境改造及端头S235省道南侧产业交通环境整治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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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新芦连接线近S235省道两侧500米道路交通环境改造及端头S235省道南侧产业交通环境整治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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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7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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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6883112.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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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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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本项目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处在合同履约期间进行变更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变更手续及相关部门已进行网上变更的证明);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任至少各1名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4)拟任至少1名本项目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21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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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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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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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4年 04月1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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