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韩家香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11601.30元;
最高限价:131160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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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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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GZ[2024]148-ZC090 |
韩家香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11601.30 |
1311601.30 |
是 |
1311601.3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工程为韩家香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韩家香菇生产基地大棚土建及室内外安装、冷库土建及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建设地点:灵宝市大王镇。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且查询日期不应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 2024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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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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