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单位: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西南角,置地创新中心西侧。
3、项目概况: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调试、竣工验收、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采购范围:新院区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
6、项目概算:171927.67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开户备案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成交待建工程(声明内容及格式见比选文件)。
5、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被列入安徽医科大学及其直属附属医院黑名单的行贿人及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
7、本项目采购R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备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