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500kV 系统二次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惠来电厂地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厂址北依海岸丘陵,东、南、西三面临海,西距惠来县城约25 km,东北距离汕头市区约40 km,西北距离揭阳市区约62 km,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
(3)项目规模:靖海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容量2×600MW+2×1000MW,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1000MW机组,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
(4)工期/交货期: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人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
1 |
500kV系统保护类设备、500kV系统涉网类二次装置 |
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同类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区域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如果同一家设备制造商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全部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国内燃煤发电项目提供500kV系统网络监控系统(NCS)的合同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发售时间:2024年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