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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村街2024年渣土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新村街2024年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9731万元

最高限价:69.973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9.9731

69.973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新村街2024年渣土清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6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及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6.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到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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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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