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以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晋环函【2014】374号)文件要求,应当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
2.2 采购范围: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完成备案。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政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本项目在环保部门相关备案证明)。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 17:30至2024年4月15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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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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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