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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DCS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DCS系统网络安全设备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DCS系统网络安全设备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或流通型企业。

3.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无要求。

4.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投标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情况属实,按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3日11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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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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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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