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服务单位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纳雍县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服务单位,现将采购鉴定及编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纳雍县坪山水库
(二)服务地点:纳雍县
(三)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服务单位。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家符合条件、有实力、有经验的优秀企业。
二、采购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纳雍县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及报告编制单位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
必须严格执行按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相关技术规范文件及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及报告编制、修改报告、负责组织召开专家预评审会、向相关部门对接,直至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完成,出具有效报告。
四、服务时限
直至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完成,出具有效报告,大坝蓄水验收合格为止。
五、服务费支付
坪山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服务完成后,待项目资金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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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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