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埕海1-1人工岛消防系统隐患治理工程(公开谈判) |
| 项目概况: | 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中的规定以及埕海1-1人工岛消防系统老化情况,经采油作业区、安全环保科等部门依据消防系统摸排结果,综合考虑消防风险轻重缓急、施工难易程度、地面条件、动力保障等因素,决定对部分消防系统、管线及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施工,基建管理站负责管线更换和设备安装等工作量"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3.1资质条件:承包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应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经理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电气作业人员、电焊工等),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需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外地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石油行业同类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竣工报告。3.4准入要求:符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承包商应是大港油田公司基建类准入承包商,准入范围应包含0903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或0902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和170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3.5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①、④提供承诺书、②③⑤⑥由评委现场查询)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04 月 15 日至2024年 04 月 17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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