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48000吨高端绿色化工产业化项目(中央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物资类别: 零星钢构件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 年产48000吨高端绿色化工产业化项目(中央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零星钢构件采购。
2、质量要求:
2.1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如甲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规定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按照招标条件):
2.2材料要求:爬梯(屋面上人梯详见图集15J401-D4-WT2B,96)、零星钢构件含电缆沟处钢构:通长预埋不等边角钢L100X80X6、预埋角钢L50X50X5、埋件、层架、钢板(含抛丸除锈及底漆、面漆),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HRB400、Q355B,并具有碳含量合格保证的钢材、钢盖板参图集07J912-1第20页钢盖板详图GB8-1,并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2.3甲方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标准予以免费更换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第三方的一切损失。
2.4零星钢构件经现场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
2.5对本合同所采购的零星钢构件,甲方有权邀请有关质量监督、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乙方所供电线电缆不符合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予以接受。
2.6特别约定:产品质量验收均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为准。但工程验收合格并不代表乙方产品质量免责。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任何时间段(即便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若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仍不能免除乙方就此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对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质量违约损失或返工整改以及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
3、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北二环中段路南 。
4、交货日期: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生产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支付方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付款。
6、支付时间: 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的结算造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建设单位拨付我方工程款后 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当月向甲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报价要求: 单价包含运费,税率为13% 。
8、报价模式: 固定单价
9、厂家要求: 无 。
10、
11、
12、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
1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4、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四、参与投标人
须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零星钢构件生产厂商或零星钢构件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零星钢构件销售内容等;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3日下午16:00 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4日上午11:00 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4日下午15: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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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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