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广陵区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水稻配方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购买专用配方肥料42%(18-12-12)240吨,单价最高限价2500元/吨(其中财政资金补贴500元/吨);单价报价须包含配方肥推广、资料收集等费用;
采购包2:购买专用配方肥料40%(20-10-10)240吨,单价最高限价2500元/吨(其中财政资金补贴500元/吨);单价报价须包含配方肥推广、资料收集等费用。
采购需求: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按先采购包1后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本项目每个分包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商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2024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07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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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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