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475
最高限价(万元):475
采购需求:1标段: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系统1套,不接受进口产品。2标段:肌电诱发电位仪2台,麻醉机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3标段:经颅磁刺激仪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2.标段1预算金额为310万元,最高限价为310万元;标段2预算金额为105万元,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标段3预算金额为60万元,最高限价为6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标段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标段(包)3:本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云南省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云南省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2 18:00至2024-04-1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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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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