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描述
| 工程概况描述: | 学校原12班规模,人数按今后拟建20班规模设置。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食堂部分用房及配电门卫用房,拆除建筑面积112.85平方米。对1号楼、5号楼、食堂及辅助用房进行结构加固,加固建筑面积2419.61平方米。对现状校舍进行综合整新,整新建筑面积6984.64平方米。对学校出入口、绿化、围墙、道路、室外管线等总体配套设施进行修缮、整新。 |
| 工程总投资: | 3074.74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470.12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3460000.00元人民币(2346万元) |
| 施工工期: | 42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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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3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的情形。 (注:行政处罚以2022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2)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如需)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7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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