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
2.3工程规模: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
2.5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甲方通知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15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
2.6招标范围: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能证明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材料。
3.3缴税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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