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ZC-2024041501
项目名称:敦化市贤儒镇供热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368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368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敦化市贤儒镇供热设施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新建锅炉房、供热管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敦化市贤儒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共计4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磋商;(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7)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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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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