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泗阳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10KV高压配电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青年路1号;
(二)工程规模:主要包含1台干式变压器、5台高压柜、12台低压柜、高压电缆及排管、电缆井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工期:9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价:909132.92元,最高投标限价:909132.92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2)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合同价的40%(抵扣10%工程预付款,支付30%合同价);(3)全部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价的4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投标企业须是:泗阳县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成员。
(四)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投标人应于2024年 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7:3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