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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投资促进大数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子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4F088

2、项目名称:“南京市投资促进大数据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子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13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内容:为确保该系统与全局大系统同步协同,对项目管理子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国产化改造,由CentOS变更为阿里云龙晰系统;单点登录开发,即进入系统需由南京市投资促进信息平台系统中进行统一登录,无需重复由子系统进行登录。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三、文件获取

本项目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点30分-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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