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4年度徐圩新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查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40088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2024年度徐圩新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查咨询服务;
2.3 合同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1年,总预算金额为45万元,最终按实结算,最终总结算价款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4 服务周期:完成徐圩新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报告,单个项目审查时间5-7天(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项目审查时间具体协商);
2.5 预算金额:45万元;
2.6 其他要求: 配合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财政局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到现场进行办公,并按要求提交审查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7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为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包二为市政公用工程,包三为交通工程。申请人可选择多个标段参加磋商,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成交供应商,但成交后需服从采购人调剂,若该供应商为本专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或者跟踪审计单位,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况,则该项目由接受委托数量最少的供应商负责审查。
3.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见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见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无。
包一至包三的共同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且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和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不得做为项目负责人;
(4)拟投入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总人数不少于2人,且必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师(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6)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供应商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异议投诉)。
包一至包三的企业业绩要求:
包一:2021年至今必须同时具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业绩至少各一个(提供项目合同和审定单复印件盖公章,时间、投资额以审定单内容为准)。
包二: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业绩提供至少一个(提供项目合同和审定单复印件盖公章,时间、投资额以审定单内容为准)。
包三: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 交通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业绩提供至少一个(提供项目合同和审定单复印件盖公章,时间、投资额以审定单内容为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2 日至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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