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会议室室内装饰工程询价公告
(2024-JHBDDA-G4006)
一、项目名称:某会议室室内装饰工程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4-JHBDDA-G4006。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主要更换地板、吊顶、墙面大白等内容,面积约100平方米。
2.最高限价:人民币9.46万元。
3.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公司经营地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提供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查询记录情况(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公司关联的其他公司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形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报价书(格式自拟,附清单,盖公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截止时间及其他
请于2024年4月19日(含)之前将上述询价材料(一式2份)送至我部(邮寄亦可)进行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时以寄出时间为准。资质合格且满足技术指标的情况下,若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则确定最低报价方为服务成交商并进行公示。若有效报价少于3家,此次询价服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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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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