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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老旧小区(华南小区,华新小区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老旧小区(华南小区,华新小区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备案。以溪发改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老旧小区(华南小区,华新小区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暖)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18889001001 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老旧小区(华南小区,华新小区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暖)改造工程施工 采暖改造工程包括室外采暖管道更换,部分室外设施设备更换,彩屯二号换热站换热机组维修。改造内容为更换聚氨酯保温管4602米、阀门井20座、单元进户井49座、阀门236个、 DN65Y型除污器49台,换热机组设备更换2套。(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168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8.5
4.工期要求:2024年05月16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6)、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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