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引入合作商,代理商入驻期间接收招募人委托开展电信业务,完成业务积分并获取相应酬金。本项目包括两家营业厅,具体如下:
厅1,永康市开发区支局开发区营业厅,地址:铜陵西路217号,门店性质:自租,性质为外包厅。
厅2,永康市花街支局花街村营业厅,地址:花城西路181号,门店性质:自租,性质为外包厅。
本项目选取1名合作商。
1.2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政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将提前告知合作商并同步解除合同。
续签计划:【有】。【本次招募的合作商100%完成年度各项目标,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1次、每次1年。】
1.3 本项目设置完成目标值,具体见下表,低于积分完成目标值的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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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 |
厅内积分(分) |
高套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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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厅 |
82800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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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厅 |
53820 |
192 |
2.1合作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合作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合作商【应承诺】成交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合作商为4A及以上强商,合作商资质审核依据资料参照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公众客户事业部2024年3月25日下发文件《关于下发2023年下半年代理商分层分级评选结果的通知》(中电信浙业务〔2024〕117号)。
2.5合作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2.6合作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合作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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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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