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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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3〕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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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德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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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新建1.2mx1m 排涝渠16802m,2mx1.5m箱涵2401m,2.5mx2m箱涵 1504m,DN1500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1933.7m,DN1200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859.4m,DN1000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962.6m,DN800HDPE钢带螺旋波纹管3850.4m,DN600HDPE双壁波纹管4004.8m,DN500HDPE双壁波纹管6007.2m,DN400HDPE双壁波纹管8009.6m,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002.4m,自行自发电抽水泵车辆3辆。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开控、钢筋混凝土排涝渠、钢筋混凝土箱涵、管网安装、回填及路面恢复等工作,采购自行自发电抽水泵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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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9879.98万元 ,本次招标金额为:6992.5433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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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计划工期:10 个月(3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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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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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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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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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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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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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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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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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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