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1团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1团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已由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1]25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1团 3.工程规模:渠道改造总长度53.51km,配套建筑物166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0004004240140002001 | 第十师181团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部委规范性文件,客观科学地分析评价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状况,从实际出发,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符合规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配套服务工作,项目开工前提交水土保持服务成果,并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且配合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相关其他工作。 | 35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专业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2)财务要求:近3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0-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出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须具有近 3 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②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18日 23时59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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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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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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