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性:货物类
品目类型: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A0231990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广州市老人院2024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细需求请见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服务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谈判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是医用气体的生产商,则必须具备《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项目采购内容)(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药品GMP证书》,以上证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是医用气体的代理经销商,则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项目采购内容),其生产商必须具备《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项目采购内容)(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药品GMP证书》;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不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上证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压缩氧;冷冻液态氧;冷冻液态氮))]) 。
4.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或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项目采购内容)。
5.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证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2日公告之时至2024年4月21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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