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591米(含道路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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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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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承湖东路(一期)工程勘察及设计 |
勘察及设计 |
190 |
90 |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甲级资质或(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以证明其专业);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9)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甲级资质或(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③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④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2)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2024年5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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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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