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采购包1:31.000000万元;采购包2: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标段一:苏交巡516、苏交巡1518、吴海搜救003、苏交巡517、苏交巡518、吴海搜救002、苏海搜救001、苏交巡1506、其他船艇
标段二:苏交巡1513、苏交巡1516、苏海巡0545、苏交巡1502、苏交巡1514、苏交巡1517、苏交巡1512、苏交巡1510、苏交巡1501、吴海救捞001、苏交巡1505、苏交巡1507、苏交巡1511、苏交巡1503、苏交巡1504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修造船舶能力评估报告(或证书)或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修造船舶资质资格证书(或报告)。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修造船舶能力评估报告(或证书)或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修造船舶资质资格证书(或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0:01-12:01,下午12:01-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2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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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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