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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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9,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保安服务 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9,600.00 489,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大院及西院安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8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企业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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