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会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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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 |
数量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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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氧配送服务 |
项 |
1 |
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液氧配送服务,并给出报价 |
二、响应人要求
1、基本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1.4、配送医用液氧纯度≥99.5%,符合国标《药典(2015版)》,具有药品(再)注册批件。
2.1.5、公司有液氧运输车辆,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2.1.6、运输人、司机经过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1.7、负责我医院两区(新院区、南路院区)的液氧配送。
2.1.8、及时配送符合国标的医用液氧,我院订购后,24小时内送到。
2其他要求
2.2.1中标后须对本项目办理取得楚雄市《危化品车辆通行证》,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办理《危化品车辆通行证》,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2.2供应商的医用液氧运输必须按国家对医用液氧运输的要求规范工作,并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及时送货并承担因送货不及时导致的所有后果。
2.2.3供应商在液氧生产、运输等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2.2.4供应商在交付点为采购人充装液氧时应确保按相关规范标准将各种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供应商对充装液氧时由于液氧或自身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其他人的财产损失、损坏或人员的伤害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责任。
2.2.5 供应商每次在交付液氧时,均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次液氧质检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2.2.6 供应商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所有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2.7 对采购人的赔偿:对于供应商或其员工在提供本合同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错误操作或产品质量问题等给采购人利益造成的任何责任,供应商须给予采购赔偿使其免受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6: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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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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