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盐城港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港大丰港区海上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项目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海上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项目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2)工 期: 120日历天。
(3)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盐城港大丰港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标段划分:盐城港大丰港区海上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项目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2)、住建部颁发的废气治理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者具有环保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最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 月 11 日至 2024年 4 月 16 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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