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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服务需求 |
项目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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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线校园网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运维服务 |
本次服务内容包含上述服务地点内的共计无线校园网系统一套、校园一卡通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如下:无线AC控制器1台、汇聚交换机5台、接入交换机72台、无线AP559个、网络计费管理平台系统1套、计费服务器1台。读写器7台、证卡打印机1台、数码采集设备1台、照相器材1套、通讯服务器(节点机)2台、消费 POS 机94台、数据采集器2台、水控器150个、电动阀150个、水控配件5套、门禁控制器7台、门禁读卡器14个、门禁电子锁14个、现金充值机2台、自助补卡机2台、读写器2台、扣款 POS 机2台、双机热备软件1套、一卡通中心主机系统1套、一卡通数据交换平台1套。 |
10.584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2、本项目是否踏勘: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比选邀请的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邀请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报价活动。
3.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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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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