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越南薄辽三期 141MW 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距离胡志明市约为 245 km。项目共33台风机,场区泥面标高为-2.5m~-8.1m,项目所在地受主导风向NE & SW影响,年平均风速为2.2m/s,年平均温度为26.9℃。观测平均潮差为2.84m,最高观测潮位为2.18m,最低观测潮位为-2.12m,平均观测潮位为0.29m。
(2)承运内容:钢管桩、靠船构件和牺牲阳极块一批(共24根管桩,13套靠船构件,540块牺牲阳极块,图纸及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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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结构材料名称 |
单位 |
总量 |
方数M3 |
吨数t |
交货港 |
生产完成日期 |
出运时间 |
到港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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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管桩 |
根 |
24 |
4027.97 |
1373.76 |
珠江钢管厂码头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5月25-6月5日 |
2024年6月15日前 |
请确保船期准确性,如耽误工期我方会向承运方追索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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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靠船构件及附件 |
套 |
13 |
3562.46 |
419.26 |
珠江钢管厂码头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5月25-6月5日 |
2024年6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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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牺牲阳极 |
块 |
540 |
161.05 |
118.8 |
珠江钢管厂码头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5月25-6月5日 |
2024年6月15日前 |
1、如若清单所列货物规格和数量与实际货物的规格数量产生误差,以实际出运时的实际物资规格和数量为准。
2、钢管桩24根(详细见附件1发运计划),单根尺寸:长74米,管桩外部有吊耳,单个吊耳外径0.21m,不含吊耳外直径1.4米,含吊耳最大处外直径1.62m,单支重量:约57.24吨。
3、钢管桩一端有防腐涂层,防腐涂层之间不能直接接触,需用垫料(建议使用橡胶垫)隔开;涂层距离端头位置15-20米不等。(详情见附件2设计图纸)
4、钢管桩自身叠高不宜超过4层。
二、钢管桩装卸货地点及概况:
1、装货地:番禺珠海钢管自营码头(坐标,东经113度09'13.39"北纬21度59'34.99)。装越南项目的钢管桩为1#坞式泊位,采用凸堤结构,右侧凸堤宽15米,长306米,坞宽50米,能停靠载重吨7500吨以下的船舶,平均水深6.5米。
2、卸货地:越南薄寮附近锚地,薄辽施工现场交接货(现场无靠泊码头),现场卸货锚地水深约为-6~-8m(报价方评估水深是否满足,如不满足,可协商调整位置),经纬度为(北纬9°09'44.04";东经105°47'03.21")
三、报价须知
方案一为必须报价方案,可两种方案进行报价,也可自行提供新的报价方案。但是每个报价必须注明包含对应的详细装载方案,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配载图纸,绑扎加固方案、加固材料类型、尺寸、数量,吊装设备和规格等信息。
1、方案一:使用自航平板驳船(船舶须是中国旗兼营外贸)
1.1 FIO条款(船东不包装卸),单航次租船,海运单价为固定,包船运费,不随货物增减而变动。
1.2 承运单位负责起运港报关(不限报关口岸)、货物绑扎加固(含人工及材料,由船东出具配载加固方案图)、目的港清关。
1.3 免费装卸时间
(1)起运港免费装货时间:驳船抵达番禺珠海钢管自营码头,厂家使用龙门吊装船,需提供良好天气下免费装船时间72小时(注:因天气不良而不能进行装卸作业的时间不能计入装船时间;承运单位负责的绑扎加固及前期绑扎准备的工作时间不能计入装船时间。免费装船时间从绑扎准备工作完毕并具备装船条件时起算至装载完最后一件货物时终止)。
(2)目的港免费卸货时间72小时:目的港卸货设备和人工均由询价方负责,拟用打桩船卸货并用1艘规格87.84m*24.4m*5.5m,8000吨平板驳船接货,需提供良好天气下免费卸货时间72小时(注:办理卸货许可手续(向海关申请先卸货后清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预计1-2天、清关时间不计入卸船时间;因天气不良而不能进行装卸作业的时间不能计入卸船时间。免费卸船时间从办妥卸货手续起算至卸完最后一件货物时终止)。
(3)起运港和目的港免费装卸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如节省时间应计算速遣费,速遣费率应参照滞船费。
2、方案二:使用散货船
2.1 FILO条款(船东不包装包卸),拼船方式。
2.2 承运单位负责起运港报关(不限报关口岸)、货物绑扎加固(含人工及材料,由船东出具配载加固方案图)、目的港卸船、目的港清关。如散货船为外贸驳船,承运单位负责倒驳。
2.3免费装卸时间
(1)起运港免费装货时间:驳船抵达番禺珠海钢管自营码头,厂家使用龙门吊装船,需提供良好天气下免费装船时间3天或72小时(注:因天气不良而不能进行装卸作业的时间不能计入装船时间;绑扎加固及前期绑扎准备时间不能计入装船时间。免费装船时间绑扎准备工作完毕并具备装船条件时起算至装载完最后一件货物时终止)。
(2)目的港卸货、清关由承运单位负责,询价方拟用1艘规格87.84m*24.4m*5.5m,8000吨平板驳船接货。如需停靠胡志明或其他港口,需用驳船短倒至薄寮现场。
3、报价各项费用尽可能列出明细,将可能发生的费用罗列清楚。包括但不限于海运费、绑扎加固费、码头报关杂费、目的港清关费等,并列出各项总价。
4、本次海运服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货币单位为美元报价。在货物出运期间,单价不作调整。报价方应充分考虑、计算本次报价在运输期间的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
5、保险费:无需。
6、报价方所报船期信息要求准确,如果由于非询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船东配载限制、临时抛货、换船等因素)导致货物不能按照报价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发运时间起运而产生的码头堆存费、货物损失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且询价方可无条件单方面废标。
7、请提供具体运输船舶或船公司的名称及规范、技术指标等、提供钢管桩船配载图绑扎加固方案,并说明当前的船舶动态。
10、要求说明具体的船舶航行计划,包括抵达装货港时间、离开装货港时间、海上航行时间、抵达卸货港时间等。
11、请说明滞期费、速遣费的界定和费用标准。
12、报价有效期必须满足我司要求的发运时间,优先考虑综合价格、滞船费率低、航程时间短的海运方案。
四、合同签订及费用结算:
1、运费用支付币种为美元,美元按报价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汇率中间价固定汇率。报价方开具甲方认可的有效形式发票。
2、运输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海运费、报关清关费等)需要报价方全额垫付,如因未付相关费用导致产生滞船费等费用由报价方负责;
3、运费结算时间:收到双方正式签订的运输协议(运输协议由越南项目部与承运单位签订)、有效的美元形式发票、海运提单正本后6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本次项目的垫资能力。
(3)资质能力要求:报价人的船舶需具有从事本次运输所要求的国际运输资格证书、货运手续齐全。
(4)运输业绩要求:有海内外大型项目合作业绩优先。
(5)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投标人须为注册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 月 11 日至2024年04月 16 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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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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