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体育中心水上运动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体育中心水上运动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经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宛卫〔2023〕220号,项目代码2311-411302-04-01-544373,项目业主为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采用代建制,代建单位为南阳国控项目代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体彩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R4113011301000002,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体育中心水上运动场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白河右岸南阳市水上运动中心赛道台地中段区域
2.3项目概况: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500 平方米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3.1、3.2要求。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3.3项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人员要求:
a.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b.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信誉:
a.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3.5项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最多由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b.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诚信库上传可由牵头人进行且仅用上传至牵头人诚信库。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30分至2024年05月07日9:00分。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