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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1 收藏项目

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服[2023]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二期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东段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利用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现有预留空地约 3700 平方米,扩建老年公寓一栋,建筑面积为 3570.4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弱电、暖通、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成后床位108个。

2.1.3最高投标限价:7755695.79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赣榆区宋庄镇养老院二期工程施工,包括扩建老年公寓一栋及配套给排水、电力、消防、弱电、暖通、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4 月 11 日至2024年 4 月 16 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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