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企业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必须经中介机构汇算后方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享受的所有减免类项目必须留存备案,否则不予享受。
2.2 采购范围: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企业。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出具审核报告。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5年以上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或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专项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30至2024年04月16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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