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国有卢氏林场
2、项目名称:2024年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补助国有卢氏林场天保林病虫害防治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21、LSGZ[2024]048-ZC03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主要采购内容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林丹烟剂、白僵菌、防护服等相关货物(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交货地点:项目实施相关的林区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承诺书;2.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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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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