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普乐上茅庄至齐云峰羊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4】000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YC-CZZF(GC)-2024010
4、采购项目预算:315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75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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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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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东县普乐上茅庄至齐云峰羊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150000.00 |
¥3150000.00 |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湖南省外企业不提供湖南信用网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必须提供无在建网上查询资料和承诺书;并提供由本企业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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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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