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SH-2024-04-11
项目名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框架协议项目
最高限价:工时费率(费率不得高于 90%)、材料管理费率(费率不得高于15%)
采购需求:涉及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协议期限:签订框架协议后2年。本次拟采购服务单位4家,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协议期限:签订框架协议后2年。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在线质疑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 04 月 11 日至2024年 04 月 18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