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秦淮河流域洪水分洪增加新通道,结合流域其他防洪措施,使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并为南京主城区远期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仙林副城提高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供保障,同时兼顾城东南片区水系沟通、水环境改善及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规模按照《秦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08年)》,在流域遭遇50年一遇洪水,东山水位达到11.08米(吴淞基面高程,下同)时,秦淮东河分洪300立方米每秒以上。一期工程先行实施运粮河、九乡河,按二期规模开挖新开河(含青龙山西村隧洞),可发挥153立方米每秒的分洪效益。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河道(含隧洞)9.3公里,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4.625公里、栖霞段河道0.585公里,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改建沿线39座公路桥梁,加固改造5处与铁路交叉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项目原环评批复已过期,且编制依据及评价标准均有较大变化,本次依据原环评报告,按照新依据和标准重新修编环评报告并进行报批。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及报批服务,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7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且资料齐全情况下45日历天内完成初稿,7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积极配合取得环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务的(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毕业证书)。b.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6)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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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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