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概况 淅川县水利局淅川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金仓滔项目区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10 | |||||||||||||||
| 2、项目名称:淅川县水利局淅川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金仓滔项目区监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44,900.00元 | |||||||||||||||
| 最高限价:4449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 淅川县水利局淅川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金仓滔项目区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工期: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5.4、资金来源:国债水利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土保持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响应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人须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注: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3.7、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