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宣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项目概况: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404011312
2.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宣传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5万元
分包一:新媒体产品制作,人民币4万元;
分包二:纸媒刊发,人民币3万元;
分包三:全年刊发,人民币10万元;
分包四:电视媒体,人民币8万元。
5.采购需求: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拟采购2024年宣传服务。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其他资格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2日起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