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华市中医医院委托,现就金华市中医医院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B2024-CGFW31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
标项 |
采购内容 |
合作期限 |
选定家数 |
|
一 |
金华市中医医院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服务 |
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并上线后三年(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并系统整体上线,若建设期满后整体项目未通过双方验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二次,每次一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1家 |
|
★注:1、合作模式:本项目通过招标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即“中标人”),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模式,由中标人负责出资建成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能够与医院的HIS、HRP、财务等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并负责合作期限内的管理、运营、维护,经营期内该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所有权属于中标人,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合作期限届满后(即经营期结束后),中标人应立即将该物资精细化管理系统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所有。合作期限内,中标人有权向金华市中医医院物资(包括高值、低值耗材、试剂等)供货商收取SPD平台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按为医院提供SPD服务的医用物资年采购入库金额(以人民币元计算)和中标费率计算(可由中标人和供货商进行协商,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中标费率计算结果),采购人只负责协助中标人对物资供货商进行通知,中标人自行承担无法收取费用的风险,自负盈亏。未按上述要求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谨慎考虑本项风险,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条款,自行承担本项风险,放弃后续质疑、投诉的权利。 2、合作期限内,如遇采购人因为上级部门政策等方面原因调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谨慎考虑本项风险,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条款,自行承担本项风险,放弃后续质疑、投诉的权利。 |
|||
(六)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起至2024年0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