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徽省凤阳县洪山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资料整编及报告编写项目
2、采购人:凤阳县水务局
3、采购需求《安徽省凤阳县洪山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资料整编及报告编写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资金:29.5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29.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水土保持示工程申报完成止(以示范工程申报周期为准)。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申报材料整编及报告编制并提交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30%;项目编制材料完成相关部门评审及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申报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价款100%。
四、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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