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用百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日用百货等多类物品(详见附件二:日用百货及办公用品报价清单,如品种描述不准确,以我院目前在使用实物现场核对为准)。
2.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报价须报出单价、合价及总价;
4.品牌、型号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要求(品牌为推荐品牌之一),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替代方案或漏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内相关规格货物中标人须按需供货,院内零库存管理,故交货时间与数量不固定,按照需求数量大部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供货,少数无法按时供货的应在48时内完成供货;节假日期间正常响应,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6.所供物品经相关科室使用后,如反映质量有问题的,须限期立即撤换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使用要求的将终止合同,院方有权选择其他方式采购且中标人不得参加院方下次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供货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期、付款方式及其他:
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招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可根据供货服务情况和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本项目提供的清单为一个年度的大约使用量,实际用量可能增多或减少,最终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四、最高总价限价:290000元(一年度预算,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总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人工、材料、垃圾清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物品报价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供货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漏报或单项报价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经评审认定做废标处理)
六、投标要求:
1.本次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采购范围及内容。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4年4月17日17:00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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