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第二次)比选(以下简称“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范围
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服务。
(二)服务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对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旧物资进行上门回收,对无法回收的工业垃圾(除危废品以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废旧物资可能包括含钯银(贵金属)擦布、带引线芯片、胶片、生片、氧化钯粉、烧结陶瓷等,具体以实际需要回收的废旧物资为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期间,比选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分,评分细则详见合同附件2。第一次评分分数小于80的,按要求整改;第二次评分仍然小于80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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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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