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2(项目名称) 已由福安市人民政府、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政文〔2023〕137号、安自然资〔2023〕4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范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福安市范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2(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 ;
2.2工程规模:项目总规模1.6316公顷(24.47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418452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 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 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 号、闽建告字〔2020〕162 号、闽建告字〔2020〕163 号、闽建筑函〔2021〕12 号、闽建筑函〔2021〕28 号、闽建筑〔2021〕11 号等规定,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 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4月25日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